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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驻宋卡总领馆并驻普吉领办受理签证及办理方式的通知
2023-01-04 11:23

根据国内通知,中国驻宋卡总领馆并驻普吉领办自2023年1月8日起受理如下签证申请:

一、受理范围

(一)Q1、Q2字签证

颁发对象:入境团聚或探亲的中国公民家庭成员,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主要申请材料:中国公民和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人员出具的邀请函;亲属关系证明;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二)M字签证

颁发对象:入境从事必要经贸活动人员。

主要申请材料: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注明国内邀请单位联系人和手机号码)。

(三)F字签证

颁发对象:入境从事重要交流、访问、考察等非商业活动人员。

主要申请材料:须提交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四)Z字签证

颁发对象:入境工作人员。

主要申请材料:《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五)S1、S2字签证

颁发对象:入境长期或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直系家属,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和未满18岁子女。

主要申请材料: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亲属关系证明;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六)X1、X2字签证

颁发对象:入境长期、短期学习的人员

主要申请材料:《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学校录取通知书。

(七)C字签证 

颁发对象:入境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机组人员和船员。

主要申请材料: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八)G字签证 

颁发对象:经中国过境人员。

主要申请材料:凭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的联程机(车、船))票审发。

(九)R字签证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申办流程和办理时限

请签证申请人(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证申请人)提前登录https://cova.mfa.gov.cn/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电话预约办理时间(宋卡074-322034;普吉076-304180)。预约后请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并在确认页上签字,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护照及其他申签材料一并递交至驻宋卡总领馆或驻普吉领办。申请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包括奔丧、探望危重病亲属,或确有紧急必要事由申请其他种类签证,请前发邮件至驻宋卡总领馆(songkhla@csm.mfa.gov.cn)或驻普吉领办(phuket_prchina@hotmail.com)申请。

领馆及领办将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受理并决定是否审发相关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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