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紧急旅行证的办理仅限于因护照丢失、被盗或意外损毁,且有重要事务需要紧急回国的中国公民。
二、受理条件
申请人护照丢失、被盗或意外损毁发生在拉侬府、春蓬府、素叻他尼府、洛坤府、董里府、博他仑府、沙敦府、宋卡府、北大年府、也拉府或陶公府。申请人需在中国领事APP上提交申请材料,待申请批准后,根据总领馆的通知本人来馆取件(不得委托他人取件)。
在普吉府、攀牙府和四米府丢失、被盗或意外损毁护照的,请向我馆驻普吉领事办公室提交申请(提醒:从中国领事APP的“护照/旅行证”模块入口,选择““驻普吉领事办公室””提交申请)
非紧急旅行证申请,请向驻泰国使馆提交申请,有关办证流程请查询驻泰国使馆网站(http://th.china-embassy.gov.cn/zgqz/lszj/hzlx/)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需通过“中国领事”APP提交申请,有关流程如下
(一)下载注册
“中国领事”APP可在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商店、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中搜索“中国领事”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二)账号注册
下载后请使用电子邮箱或中国国内手机号注册账号,进入APP后请点击右下角“我的”图标,根据提示完成注册。如下图:

(三)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
正常登录并选择“紧急旅行证”入口,逐步按照各步骤的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与原护照情况等,上传半年内证件照,进行人脸识别,选择取证方式,直至最后按提示完成提交。
提交申请后,总领馆将根据申请人在APP中登记的号码联络申请人,以确认有关事宜后按相关流程处理。请申请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听,以免耽误办证。
进入受理流程的申请,待批准后,总领馆将另行电话通知申请人来馆补充材料、缴费或取件。请注意,因涉及身份核查等流程,我无法确定所需时间,请申请人耐心等待总领馆的通知。在获取证件前,不要提前购买机票安排旅程,因此造成任何经济等损失与总领馆无关。
(四)缴费和来馆取件
1、请根据总领馆电话通知的取件日期,提前1-2天通过网上银行或泰国当地银行柜台转账缴费。紧急旅行证的收费标准为1740泰铢/证。
转账时请选择“实时转账”(Prompt Pay)方式,备注订单号信息(仅支持英文和数字)。请注意,因国际汇款涉及较高的手续费及汇率变动,我馆不接受国际汇款,请确保使用泰国当地银行账户汇款。如无当地银行账户,可前往任何一家泰国银行直接办理向我馆帐户汇款。
开户行: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Thai) Hatyai Branch
账户名: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SONGKHLA
收款账号(泰铢):5010171743(不接受国际汇款)
开户行地址:9732 Petchkasem Road, Hatyai, Songkhla
注:银行账户名称应使用大写英文输入,符号使用英文半角字符,输入错误可能导致转账失败。
2、请在取件日期,本人携带彩色白底半身证件照片2张(用于为您制作紧急旅行证,须与APP 中上传的证件照片一致)和转账凭证(转账凭证原件或网上银行转账记录打印件(记载有转账时间,同时备注办证人姓名拼音)来馆取件。不得委托他人取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用于制作证件的照片要求: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深色衣服,五官清晰,可见双耳,不戴首饰。
2、我馆将及时反馈审核进展,申请人所登记的联系电话应当保持通畅并留意接听,及时按要求配合材料补充。
3、所有业务申办费用均已公示,我馆不会通过电话或视频要求申请人支付其它费用或索取账号、密码等。请谨防电信诈骗。
4、与办理平常的旅行证业务不同,在受理因护照丢失、被盗或损毁紧而申请的紧急旅行证业务中,制证系统需要核查现持、遗失或损毁证件情况,此过程中如核查结果未能及时返回,办证时间可能相应延长。
四、线下申办紧急旅行证流程。
申请人如因故无法通过中国领事APP成功提交紧急旅行证申请,请致电总领馆说明原因,总领馆将提供线下办证渠道,请申请人本人在约定日期,携带以下申请材料来馆提交申请。
(一)驻宋卡总领馆证件前台联系方式。咨询邮箱:songkhla@csm.mfa.gov.cn。咨询电话:074-322034(受理时间上午10:30-12:00 下午14:30-17:00)。地址:泰国宋卡府沙岛路9号,邮编:90000
(二)材料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请点击链接下载打印填写并签字、贴彩色白底半身证件照片。
2、原护照资料页,或国内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出生公证等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上述材料均无,请另纸写明:本人原护照号、护照颁发地和颁发日期,中国身份证号,现居住国内可证明申请人身份的亲友的姓名、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3、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损毁情况说明表。请点击链接下载打印填写并签字。
4、彩色白底半身证件照片2张。请用回型针固定在申请表上。
(三)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将获发取证单,此为取件唯一凭证,请妥善保存。请等待总领馆电话或邮件通知取件时间。请注意,因涉及身份核查等流程,我无法确定所需时间,请申请人耐心等待总领馆的通知。在获取证件前,不要提前购买机票安排旅程,因此造成任何经济等损失与总领馆无关。
(四)请根据总领馆电话通知的取件日期,提前1-2天通过网上银行或泰国当地银行柜台转缴费。紧急旅行证的收费标准为1740泰铢/证。
转账时请选择“实时转账”(Prompt Pay)方式,备注订单号信息(仅支持英文和数字)。请注意,因国际汇款涉及较高的手续费及汇率变动,我馆不接受国际汇款,请确保使用泰国当地银行账户汇款。如无当地银行账户,可前往任何一家泰国银行直接办理向我馆帐户汇款。
开户行: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Thai) Hatyai Branch
账户名: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SONGKHLA
收款账号(泰铢):5010171743(不接受国际汇款)
开户行地址:9732 Petchkasem Road, Hatyai, Songkhla
注:银行账户名称应使用大写英文输入,符号使用英文半角字符,输入错误可能导致转账失败。
(五)请在取件日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取证单和转账凭证(转账凭证原件或网上银行转账记录打印件(记载有转账时间,同时备注办证人姓名拼音)来馆取件。不得委托他人取件。